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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制茶饮料》系列团体标准实施 促进行业规范制作

时间:2024-03-09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消费者协会  

  记者3月4日了解到,由中国茶叶学会发布的现制茶饮料系列标准《现制茶饮料术语分类基本要求》(T/CTSS75—2023)、《现制茶饮料茶叶原料》(T/CTSS76—2023)、《现制茶饮料制作规范》(T/CTSS77—2023)已于3月1日正式实施,该系列标准规定了现制茶饮料的术语、分类、基本要求、鲜叶原料、制作规范等,适用于现制茶饮料的加工。

  现制茶饮料一直以来没有良好的标准规范,过去主要参考国家标准《茶饮料》(GB/T21733—2008)的规定。但是,该标准的适用范围是预包装茶饮料,不适用于现制茶饮料。现制茶饮料经过十多年的稳定发展,如今已经进入充分竞争时代。近年来,现制茶饮料在品牌发展、产品创新、运营迭代和供应链上不断完善,但却存在茶叶原料应用受限、加工制作规范缺失、产品混杂等现象,亟待标准规范。

  据了解,新实施的系列标准将现制茶饮料区别于传统茶产业和工业茶饮料,根据现制茶饮料“茶叶”“现制”“饮料”3个属性制定相关标准,解决了传统茶标准在产品分类、辅料添加等的限制,弥补了餐饮规范上缺失茶饮料特性的针对性和工业饮料标准对风味品质、食品安全等要求不同的缺陷。

  《现制茶饮料术语分类基本要求》规定,现制茶饮料指以茶叶、超微茶粉(抹茶)、速溶茶粉、茶浓缩汁等原料,经现场水浸提、添加或溶解获得的茶汤,添加或不添加水果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乳及其制品或其他食品,经现场加工调制而成的即饮饮品。现制茶饮料分为现制奶茶饮料、现制果蔬茶饮料、现制原味茶饮料和其他现制茶饮料。该标准规定了现制原味茶饮料和其他类别现制茶饮料(包含现制果蔬茶饮料、现制奶茶饮料和其他现制茶饮料)的理化指标含量;标准中茶多酚、咖啡因指标分别参照GB21733—2008中茶饮料和调味茶饮料中的最低标准;规定现制鲜乳茶饮料中蛋白质含量≥1.0g/100g,现制新鲜果蔬茶饮料中果蔬汁含量≥10%,均高于GB21733—2008中含奶调味茶饮料和果汁调味茶饮料中的规定。

  《现制茶饮料茶叶原料》规定,现制茶饮料的茶叶原料包括原味茶原料和调味茶原料,并特别指出原味茶原料允许多个茶类拼配。调味茶原料可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药食同源、新食品原料(新资源食品)等植物原料或其萃取液加工。

  《现制茶饮料制作规范》指出,根据对门店的调研、产品抽检的结果,以及对茶汤、切分后果蔬、存放一定时间后的现制茶饮料产品进行主要风味成分和微生物检测,发现若未对上述关键质控点进行时间限制,会存在一定食品安全风险,所以该标准对清洗、切分后的果蔬、制备的茶汤和制作完成的产品等提出建议时间值,规定切分后的蔬菜和水果宜在6h内使用完;已制备茶汤宜在4h内使用完;制作12h后未销售的现制茶饮料必须销毁。此外,包装上宜标示茶多酚含量和咖啡因日摄入限量;宜对特殊原料进行消费提示,如过敏原信息、防烫、防噎、限时饮用等,目的是对一些特殊体质消费群体进行保护,倡导合理、健康消费。(记者 孟刚)


原文链接:http://www.bj315.org/shjj/hyzl/202403/t20240307_424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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